8日,永川区教委决定以重庆市教委“四定”、“六统筹”办法,实施中职阳光招生工程。 据了解,为实施中职阳光招生工程,永川今年严格执行“四定”办法:即定学校资格。建立招收中职学历教育学校资格报批制度,严格核定中职学历教育招生资格,对评估不合格的学校实行退出机制;定招生人数。根据学校的校舍场地、设施设备、专业师资等基本办学条件,逐校核定办学规模和当年招生人数;定专业设置。根据中职学校的专业师资配备、教学设施、就业率及就业稳定率等情况,确定学校专业设置及分专业的招生计划,对中职学校专业建设实行动态管理;定招生成本。重庆市教委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,在学校主管部门、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职学校合理测算的基础上,审核中职学校招生成本,降低中职招生生均经费开支。 同时,永川区教委按照“加大统筹、严格管理、规范秩序”的总体要求,贯彻落实统筹招生计划、统筹信息发布、统筹招生宣传、统筹志愿填报、统筹新生录取与新生注册“六统筹”中职招生办法,认真研究制定2008年中职招生实施办法,确保完成1.3万人的中职招生任务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