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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委办、区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抗震防灾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
2008年05月14日

 

  

 
 
 
 
 
永川委办发〔2008〕49号
 
 
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办公室
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抗震防灾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
 
各镇党委、人民政府,各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,区级各部门,有关单位:
   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,四川汶川县发生M7.8级地震后,我区有明显震感,造成部分危旧房屋垮塌和开裂。为传达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、重庆市人民政府召开的抗震救灾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以及区委、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,进一步做好抗震防灾减灾工作,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经区委、区政府同意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高度重视,提高认识
    全区各级各部门、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抗震防灾减灾理念,坚持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,进一步增强责任感、使命感和紧迫感,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、市政府和区委、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上来,把抗震防灾减灾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,立即进入一级战备状态,做到思想重视、组织落实、责任明确、防范措施“四到位”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    二、健全机构,落实职责
    区政府启动地震灾害应急处置预案,成立抗震防灾减灾指挥部,由区政府区长唐建华任总指挥长,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德宽为常务副指挥长,区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康纪强和副区长王建华为副指挥长,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应急(救灾)办,在区委、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抗震防灾减灾工作。指挥部下设12个工作组,分工负责做好灾情收集、信息汇总、宣传报道、隐患排查、医疗卫生、交通运输、治安保障、物资保障、生活救助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任务。
    (1)综合信息组。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罗晓春负责,牵头做好灾情收集、信息汇总、上情下达、应急值守工作。
    (2)宣传报道组。由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傅永宏负责,牵头做好广播、电视、报刊等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。
    (3)市政公用设施组。由区建委主任刘光华、区市政局局长余从扬、区水务局局长蒋勇、区交通局局长唐士德负责,牵头做好市政公用设备隐患排查整改和公用设施保障工作。
    (4)工矿企业组。由区经委主任徐兴国负责,牵头做好工矿企业,包括电力、通讯在内的辖区企业受震情况的摸排和保障工作。
    (5)医疗卫生组。由区卫生局局长杨晓铭负责,牵头做好医疗救护、卫生消毒、疫情防控等工作。
    (6)交通运输组。由区交通局唐士德负责,牵头做好抗震救灾涉及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。
    (7)治安保障组。由区公安局政委吴余川负责,牵头做好社会治安保障、秩序维护工作。
    (8)生活物资保障组。由区商委主任邹光明负责,牵头做好抗震救灾所需生活物资供应工作。
    (9)救助工作组。由区民政局局长谢祥文负责,牵头做好受灾群众的救灾救济、慈善捐助工作。
    (10)维稳工作组。由区信访办主任赵晓庄负责,牵头做好维护稳定和疏导解释工作。
    (11)保险工作组。由区金融办负责,会同保险公司做好保险理赔工作。
    (12)抢险救灾组。由区人武部部长岑箭负责,消防特勤队伍、民兵应急分队全面备勤,随时做好抢险救灾工作。
    各镇街、区级相关部门要立即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,集中精力、人力、物力、财力,全力以赴开展抗震防灾减灾工作,坚决防止震后灾害事故发生。
    三、深入排查,消除隐患
    各镇街、区级各部门立即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,赶赴抗震救灾一线,全面排查高层建筑、地质灾害监测点、重点水利设施、煤矿及非煤矿山、农村和城市危房、危险路段和居民住房区、学校、桥梁隧道、建筑物、工地、电力、通讯、化工企业等重点地区、重点部位,对发现的突出隐患,要指派专人负责监控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,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,保证电力设施、市政设施、通迅设施等生命线工程的正常运转。对受威胁的群众,要采取“一帮一、多帮一”的措施,动员和组织群众搬迁撤离疏散,远离危险,确保安全,并妥善安排群众生活。
    四、严格值班,畅通信息
    各镇街、区级相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,切实做好上传下达工作,及时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收集核实灾情险情,及时报送受灾情况和工作落实情况,杜绝虚报、瞒报、迟报、漏报。从即日起,实行抗震防灾减灾工作情况日报告制度,村(居)社、企业的情况报送镇街和相关区级部门,各镇街、区级相关部门将情况汇总后,务必于每日上午7:00和下午14:00前分两次报送区政府应急办(区政府值班室),“有灾报灾,无灾报平安”,经区政府应急办收集汇总后向区委、区政府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报告。
    五、全民动员,通力协作
    区委、区政府要求,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发扬不怕吃苦、不怕困难和一方有难、八方支援的优良作风,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抗震防灾减灾工作,保障国家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切实维护社会稳定。一是加强物资保障。区财政安排应急救灾预备资金,以备应急之用。区民政局、区商委准备好救灾物资,区慈善会、红十字会等单位和团体,要在全区发出倡议,发动社会各界捐款捐物,用于救灾,保证受困群众有饭吃、有衣穿、有房住、有干净水喝。二是强化应急队伍保障。全区机关干部、公安、武警、消防、驻永部队、民兵及各类应急抢险队要进入临战状态、随时待命;广大共产党员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深入一线,抗震救灾,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。三是保障市政通讯设施运行正常。供水、供电、供气、广播电视、电信、移动、联通等部门,要全面启动应急预案,提高应急抢险能力,及时指派专人进行抢险救灾,保证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需要。四是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。区委宣传部要组织和督促永川广电传媒集团、区新闻社等单位和新闻媒体,做好震情宣传报道工作,随时关注四川汶川及重庆震情,及时插播、登载抗震救灾重要信息,组织广大市民收听收看和了解地震防灾减灾知识,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,消除社会恐慌。五是维护社会稳定。各级各部门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和宣传解释工作,教育广大群众科学应对、防范灾害,不引起群众恐慌,不造成不稳定因素。对趁机搞封建迷信、煽动闹事、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活动,要依法坚决打击,维护社会安定团结。
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办公室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8年5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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