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重庆永川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政府动态
 
永川实施中职阳光招生工程
2008年05月12日 区教委

 

   8日,永川区教委决定以重庆市教委“四定”、“六统筹”办法,实施中职阳光招生工程。
    据了解,为实施中职阳光招生工程,永川今年严格执行“四定”办法:即定学校资格。建立招收中职学历教育学校资格报批制度,严格核定中职学历教育招生资格,对评估不合格的学校实行退出机制;定招生人数。根据学校的校舍场地、设施设备、专业师资等基本办学条件,逐校核定办学规模和当年招生人数;定专业设置。根据中职学校的专业师资配备、教学设施、就业率及就业稳定率等情况,确定学校专业设置及分专业的招生计划,对中职学校专业建设实行动态管理;定招生成本。重庆市教委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,在学校主管部门、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职学校合理测算的基础上,审核中职学校招生成本,降低中职招生生均经费开支。
    同时,永川区教委按照“加大统筹、严格管理、规范秩序”的总体要求,贯彻落实统筹招生计划、统筹信息发布、统筹招生宣传、统筹志愿填报、统筹新生录取与新生注册“六统筹”中职招生办法,认真研究制定2008年中职招生实施办法,确保完成1.3万人的中职招生任务。

    置 顶 打 印】 【关闭窗口
 
更多>>
温总理与永川老百姓拉家常
  更多>>
* 城区河道综合整治专题
* 解放思想扩大开放
* 抗震救灾专题
* 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
* 东亚女足四强赛
* 重庆市惠民政策汇编
  更多>>
* 2008年第5期
* 2008年第4期
* 2008年第3期
  工业园区 更 多
 
* 园区动态
* 园区组团
* 园区环境
 
  商贸物流 更 多
商贸繁荣
 
* 商贸动态
* 商贸发展
* 现代流通
 
  职业教育 更 多
 
* 职教动态
* 职教项目
* 职教院校
 
  城市建设 更 多
交通便捷
 
* 房地产动态
* 电子楼盘查询
* 房屋成交统计
 
网站地图 | 关于我们 | 网站声明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
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@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
ICP备案编号:渝ICP备07006009号 网站建议或意见:cqycgov@163.com
(浏览本网主页,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设置为1024×768)